关于2026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会考〔202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根据2026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情况的统计分析,经研究,现将《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
二、各地区、各中央单位当年评审有效的使用标准不得低于55分。各地区、各中央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会计专业人员的实际情况,参照上述标准,确定本地区、本部门参加2026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使用标准,并通过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报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会计司)备案。
请各地区、各单位认真做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发布及评审等相关工作。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2026年7月8日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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